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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度狂熱。
極度幸福。
這是兩種朋友形容愛情之於我的方式。

大家都孤單怕了,不管有沒有對象的人,
對於我此刻的幸福指數,難免都有點驚訝以及嫉妒。

所以說,為什麼我得以如此如此的幸福?
“因為我們相愛。並且那麼、那麼、用力的相愛”

當然這並不是一篇炫燿文,
我想表達的,是那些構築成百分百愛情的種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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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關於相信。傻傻的相信。

我跟我男人相戀近三年,
其中一年八個月的時間是Long D。
雖然覺得很對不起他對不起自己,
我卻依然在交往了一年半後,一個炎熱的夏天,
將自己拉扯離開他身邊,隻身來到美國唸書。
於是一年八個月來,每天兩次,顛顛倒倒的互道早晚安,
聽著那裡的天氣,想像著記憶裡那邊的溫度。

這永遠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,
經歷過的人回想這一段絕對都會覺得心裡酸酸的。

猜忌懷疑,成了這樣的關係裡最大的魔鬼。
他此時在哪裡,電話裡偶爾傳來的不熟悉的女聲是誰的聲音,那個在他相簿裡總是有很多甜甜的稱讚的女子又是誰,他還愛我嗎‧‧‧
種種關於不信任的雜音,在某個脆弱的時刻爆炸開來,
在腦袋裡揮之不去。

而我們選擇相信彼此。
所謂的彼此,不只是我相信他、他相信我而已,還需要相信自己。
相信彼此,都是彼此的那個人。

"說的可輕鬆啊..."
我想這是現在每個人心中的OS吧。
人往往會把那種自己對對方的不信任歸咎於自己受過傷、成長家庭中留下的陰影、還有對自己洗腦那些關於一竿子打翻一條船的"男(女)人都是渾蛋"的謬論。

我並不是沒有受過傷的人,關於家庭那塊,更是不用說的傷痕累累。而身邊的異性朋友,也很夠義氣的在我試著學著相信男人的年紀,豪邁的跟我分享他們的風流韻事。

那我是如何能夠這樣相信他呢?
這是一個學習的過程,從他或是從自己身上。

我聽過很多人處理對對方不信任的issue時,會有一種卯足全力大鬥法的心態。處處防、處處佈眼線、處處觀察,更高段的人就是覺得反正對方不會忠心,那自己也多放一點機會給其他人,有一些備胎氣勢上比較強,也比較不怕之後丟臉。

人敏感的程度是很驚人的。有時候敏感的連自己本身都不會發現。

越是在情感上算計的人,越是害怕對方的算計,越是在彼此間構築遙遠,也終究,越是難能得到幸福。
而另一方面,越是不被相信的人,也就越難找到自己需要讓對方安心的理由。

我在Long D的過程,乖巧的不得了。
多數人,腦筋轉的快一點的人,總是會說,
"你條件又不差,男朋友又看不到管不到,
玩一下又不吃虧。"

只是,這不是吃不吃虧的問題。
你不會知道,自己在玩的同時,是如何的傷害自己。

我不是什麼衛道主義者,也不是怕髒之類的想宣導單一性行為的重要性。
而是,我玩不起。
人一旦玩了,就很難相信對方也乖乖的,
更難相信自己可以一直乖乖的愛著對方。

傷害的,是一種自己對於愛情的相信。


傻傻的愛,難道不好嗎?
人總是會受傷的。赤裸裸的在對方面前的自己,即使受了傷,也能勇敢的對自己說,自己很真實的愛過了。

我們抱著這樣的心情,傻傻的,用力的,相信的,愛著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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